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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范围:惠州市辖区内的所有市场经济主体及其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推介条件:在市信用数据库中无信用不良行为记录的,注册一年以上企业或单位均可申报
推介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含国税与地税登记证)、企业经营许可证、最新贷款证(卡)、海关注册证书(复印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获得的各项荣誉(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获得的各类资质或认证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由企业、单位直接向组委会申报。
2、严格审核。惠州市信用推介展示活动组委会根据推介条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
3、网上公示。组委会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惠州市信用网上公示一周,组委会对无异议企业、单位即予认定。
4、公告推介。组委会所认定“惠州市信用推介展示单位”的企业,由组委会颁发“ 年度惠州市信用推介单位”荣誉牌匾和证书,在惠州信用网、惠州公众信息网、惠州e城公告,编入惠州信用网信用单位展示库,展示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企业重约守信的事迹及企业相关的服务、产品特色等。
监督管理
申报单位应保证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问题等失信行为,组委会取消其推介资格。收回已发的牌匾、证书,在惠州信用网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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