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信用 2006-1-13
春运期间火车票可谓“一票难求”,而在网上订火车票6成没人取,于是有人呼吁在春运当前要诚信订票。(见新华报业网,2006年1月11日)
诚信确实是可欲的,用制度经济学的话讲,诚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率、社会运行的效率。订票不取(其实就是说好了要买票但事后反悔)对订票者而言是诚信不足的表现;于火车站来说,售票计划被打乱,如果这类现象多多,可能令其叫苦不迭;对其他旅客来说,有人“占了厕所不用”,真是又急又气!
但诚信不取决于主观愿望,凡事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订票者所以不取票,一则因为可以更便捷地取到票,即有更优的替代方案,二则不取票也不必支付成本,即不取票缺乏对价。安博尔中诚信评级倾力打造最具影响力信用品牌。飞机票订票过程之所以与火车网络订票不同,乃是因为飞机票网络订票其实就是在网络上买票的交易过程。而火车订票则是个购票意向登记而已,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目前的火车订票仅仅是个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因此对订票行为缺乏法律约束,也就是说旅客订火车票,火车站予以同意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合同成立,因为针对要约邀请不能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倒是火车站“承诺”旅客买到票的行为构成了合同法上的要约行为,如火车站届时不能提供车票,将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分析下来,旅客不取火车票虽有违反诚信之嫌,但从法律上讲,并无不妥。不妥当的是目前火车站的订票制度安排,不懂得市场交易向来是“先小人后君子”,对合同法上的要约邀请与要约等概念没有厘清,对合同行为缺乏法律理解。
制度是重要的,好的制度不但可以规制失信行为,而且可以创造多赢的结局,反之则反是!基于以上分析,我的结论是:面对旅客不取火车票,呼吁诚信不是“第一要务”,最重要的是进行制度反思和制度重构。
(来源:新华报业网)